关于2020年基本医疗保基金收支情况的公示
- 2021年03月25日 17时1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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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,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、支出、结余等情况。现将广安区区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
(一)截至2020年12月31日,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0662.63万元,其中:
1、医疗保险费收入17754.57万元(其中:统筹基金收入6905.51万元,个人账户基金收入10008.61万元,单建统筹基金收入840.45万元);
2、利息收入10.58万元;
3、转移收入31.73万元;
4、上级补助收入12865.75万元。
(二)截至2020年12月31日,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32791.98万元,其中:
1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4876.50万元(统筹基金支出8249.40万元,个人账户基金支出6323.81万元,单建统筹基金支出303.29万元);
2、转移支出29.04万元;
3、上解上级支出17886.44万元。
(三)截至2020年12月31日,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-2129.35万元,累计滚存结余11880.92万元(其中:统筹基金结余8744.27万元,个人账户基金结余3080.80万元,单建统筹基金结余55.85万元)。
二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
(一)截至2020年12月31日,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44472.36万元,其中:
1.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6530.81万元;
2.利息收入176.43万元;
3.上级补助收入27765.12万元。
(二)截至2020年12月31日,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51591.42万元,其中:
1.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4854.37万元;
2、上解上级支出16737.05万元。
(三)截至2020年12月31日,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-7119.06万元,累计滚存结余18496.47万元。
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
2021年3月16日